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領8成薪!不孕症,產檢補助7/1新制總整理

育嬰留職停薪

為因應台灣少子化趨勢,行政院長蘇貞昌5/6裁示通過「少子女化對策」報告,拍板數項少子化應對政策「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及「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等3大政策,尤其以「育嬰留職停薪加碼至8成薪水」為其中亮點。此外,針對不孕症夫妻的試管嬰兒補助,對象從原本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不孕夫妻!新制預計使每年2萬8000對夫妻受益。這項新政策也於今7/1上路,療日子就帶你一起來瞭解!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領8成薪!望提高父母生養意願

衛福部會後指出,為更減輕育兒父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經濟負擔,除原本6成投保薪資之育嬰留停津貼外,政府將另給予2成投保薪資補助,薪資替代率可達8成(如下圖),讓育兒父母無後顧之憂,安心照顧陪伴幼兒。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主持會後記者會時說明,育嬰留停津貼只有6成薪水,恐會影響民眾收入,也會影響生養甚至是留職停薪的意願,同時也影響婦女勞參率,因此這次政策上很重要的亮點,就是把6成提高到8成,盼接近原先薪水,提高父母生養意願。

羅秉成表示,原先6成補助自就保基金支出,未來加碼的2成將由其他預算項目補助,不會從就保基金支出,避免排擠其他種類支出。

「4可1配套」父母皆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育嬰津貼!

在過去雙親不能夠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新制上路後,將有「4可1配套」(如下圖):

  1. 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
  2. 父母可以同時請領育嬰津貼。
  3. 若配偶未就業,受雇者也可以申請。
  4. 申請期間可以少於6個月(不低於30日),並以申請2次為限。
  • 配套:應提前預告雇主,才能因應人力調配。


有薪產檢由5日增加為7日,由政府補助!

配合產檢次數提高至14次,「有薪產檢假天數」將由5天增加為7天,新增加的2天薪資則由政府補助,不加重雇主負擔。

勞動部指出,我國中小企業多,受雇於未滿30人事業單位之勞工,為撫育子女,經勞雇協商,亦得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1小時工時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

▲友善生養職場環境。圖/翻攝自行政院會後記者會


育嬰留職停薪與津貼如何申請?申請期間、資格、補助額度一次看!

  • 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彈性
    -受僱者可申請2次少於6個月但不低於30日的育嬰留職停薪。
    -應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育嬰留職停薪。

  • 符合資格之就保被保險人
    -110/7/1前已在育嬰津貼請領期間並接續至110/7/1以後者,不用另提出申請即可享有補助。
    -110/7/1以後申請育嬰津貼+補助者,一次申請即可享有津貼+補助。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再加碼至8成薪
    -符合資格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在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可獲得補助。
    -增給20%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

  • 給予雇主產檢假薪資補助
    -給予受僱者優於法令之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之雇主,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第6日、第7日全額薪資補助。

▲育嬰留職停薪與津貼如何申請?(圖/取自勞動部臉書。)



擴大補助產檢4大服務,未納健保之原民孕婦也受惠!7月1日開跑!

為增進母嬰健康,於110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將現行提供10次產前檢查增加至14次,並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與2次一般超音波檢查,以降低妊娠與生產併發症,減少孕婦及新生兒死亡,並減輕育齡家庭經濟負擔,另外,未納健保的新住民懷孕婦女也與國人一樣享有相同的擴大產檢服務,預估每年將有16餘萬孕婦受惠。

行政院為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的環境,朝周全孕期照護的方向積極努力,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動提高產檢次數及增加產檢項目等重要政策,每位孕婦於110年7月1日後,提供其懷孕週數相對應之產檢服務及檢查項目:

  1. 增加4次產檢服務:妊娠第8、24、30及37週,各增加1次產檢,以維持母體及胎兒健康,預防妊娠及生產合併症,早期發現異常,及早治療。共計有14次產檢。

  2. 增加2次一般超音波檢查:妊娠第8-16週及第32週後,各增加1次一般超音波檢查,以預估妊娠週數,有助於監測胎兒異常、多胞胎及掌握胎兒發育,降低妊娠及生產風險。

  3. 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第24-28週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由於懷孕期間母體過高的血糖會通過胎盤而影響胎兒,因而造成胎兒過大、新生兒低血糖、黃疸、肩難產等風險,亦增加孕婦罹患子癲前症以及產後發生典型糖尿病之風險,因此藉由篩檢能早期發現症狀,並早期介入治療。

  4. 增加貧血檢驗:第24-28週新增貧血檢驗,孕婦於懷孕期間之貧血症狀可能造成胎兒過小、早產、增加周產期死亡風險,也可能增加孕婦心肺負擔,造成頭暈、暈倒,傷口癒合不良,子宮收縮不良及難產等症狀,產後大出血亦更加危險,因此透過貧血檢驗及早發現孕婦貧血情形,並早期透過營養素(如鐵、葉酸等)之攝取或經醫師評估使用補充劑等加以改善,降低母嬰相關併發症風險。

▲產檢服務7/1新制開跑。(圖/取自衛福部。)


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所有不孕夫妻接受惠!7月1日正式上路

為支持與協助不孕夫妻生育願望並減輕進行試管嬰兒之經濟負擔,自110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將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只要夫妻雙方有一方具有我國國籍,而且妻的年齡未滿45歲,即可申請政府的補助,預估每年將有2.3至2.8萬對不孕夫妻受惠。

由於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遲育現象,越來越多民眾遇到不孕或想生卻生不出的問題,加上試管嬰兒療程費用不低,造成民眾為圓生育夢,除了身心壓力外,也有沉重的經濟負擔。行政院為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的環境,蘇貞昌院長於今年5月6日院會指示,對於有生育夢想的夫妻,政府應「助圓夢」,補助對象應擴大至一般不孕夫妻,依循行政院政策,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並自7月1日起,開放民眾申請補助,重要規定如下:

  1. 擴大補助對象: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

  2. 補助額度: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

  3. 補助次數上限:受術妻年齡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另年齡在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3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並依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其補助次數。

  4. 不孕夫妻應準備文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

  5. 申請流程: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6. 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 >健康主題 >全人健康 >試管嬰兒>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7/1開跑。(圖/取自衛福部。)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申請流程。(圖/取自衛福部。)

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新舊制方案對照懶人包一次看懂

項目 舊制 7/1新制
補助對象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 未滿45歲不孕夫妻
補助次數 1年1次 每胎6次 (上限)
未滿40歲上限每胎6次;
未滿45歲上限每胎3次。
補助額度 每年上限15萬元 1.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維持每年上限15萬元。
2.非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部分,首次申請上限10萬元,再次申請上限6萬元。
受益人數 約每年20對 約每年2萬3000對至2萬8000對
服務可近性 20家人工生殖機構 93家人工生殖機構
簡政便民 民眾自行檢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提出申請 機構代申請,線上審核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新舊制方案對照表。(圖表/整理自行政院會後記者會)

本文著作權屬療日子與其創作者共同所有,非經取得著作權人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複製及轉載


療日子小叮嚀:

療日子提醒您,若夫妻在沒有任何避孕措施,且有規律性生活,經過一年以上仍未懷孕,夫妻雙方要及早一起就醫,如經醫師診斷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之不孕夫妻,符合資格者歡迎申請試管嬰兒補助。

療日子也請你關心:育兒津貼補助金額最高每月8500元!2021年度新制度懶人包一次告訴你



參考來源: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擴大補助產檢服務 7月1日正式上路|衛福部 、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7月1日正式上路|衛福部勞動部臉書

圖片來源:123RF

延伸閱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