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藥品保存方法:避高溫、冷凍!「放、倒、丟」處理過期丟棄藥品

藥品保存

台灣近日天氣炎熱,氣溫不斷飆高,藥品保存成為一大問題!許多家庭都會存放各式常用藥品,藥物在存放的過程中,容易受到環境因素影響,如果保存不當,即使在有效期限內,還是容易導致藥品失去效用。面對多種且不同使用方式的藥品,到底該如何正確地存放,才能確保這些藥品的品質與安全性?另外,又該如何妥善地處理過期與打算廢棄的藥品?以下療日子將一一幫各位解答!

7大藥品保存方式整理!膠囊、藥水大不同

(1)口服錠劑或膠囊:盡可能原包裝保存,建議保存期限為從開封後或調劑日起算半年內服用完畢。

(2)外用藥:外用藥膏在開封後可於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且不建議分裝成小罐。藥品的外觀若出現破損,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等,就應避免使用。

(3)眼用藥:眼藥水(膏)建議在開封後1個月後丟棄,部分眼藥水需要冷藏保存。

(4)藥水:糖漿藥水放冰箱可能會產生沉澱,建議放室溫即可,開封後當次治療期間未使用完就要丟棄。粉泡藥水依藥品不同而有所差異,請詳讀包裝說明來進行保存。

(5)磨粉藥品:因藥品經過磨粉後易受潮變質,建議僅於醫師開立的天數內服用,若沒服用完應直接丟棄。

(6)栓劑:除非特別說明應冷藏保存,請將栓劑連同藥袋放置於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儲存。若出現變質或外觀異常,則不建議繼續使用。

(7)胰島素:在未開封時須冷藏保存,且可放至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若已開封或常規使用中,則依廠牌不同,通常可在低於30℃的室溫下保存4-6週。


藥品保存6大原則!避免高溫、遠離潮濕

保存藥品的方法非常重要,可以確保藥品的品質和安全性。以下是保存藥品的大原則:

  1. 遵從標籤指示:藥品標籤上通常會提供儲存指示,包括溫度要求、光線要求和濕度要求。

  2. 避免高溫和陽光:大部分藥品應該避免高溫和陽光直射。最好將其存放在陰涼、乾燥的地方,遠離直接陽光照射的地方,例如避免放在車內或靠近暖氣等地方。

  3. 遠離潮濕環境:藥品應該保持乾燥,避免受潮。濕潤的環境可能導致藥品變質或降低效力。如果藥品需要保持乾燥,可以考慮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

  4. 避免冷凍:大部分藥品不應該冷凍,除非標籤上特別指示可以冷凍保存。冷凍可能導致某些藥品的結構和性能發生變化,因此最好避免冷凍保存。

  5. 遠離兒童和寵物:藥品應該存放在兒童和寵物無法觸及的地方,以避免意外食用或接觸。

  6. 注意保存期限:藥品通常有保存期限,請確保在保存期限內使用藥品。過期的藥品可能會失去效力或產生不良反應,所以最好不要使用過期的藥品。

請注意,這些是一般的藥品的保存方法,不同藥品可能有特定的保存要求,請參考藥品標籤或諮詢醫生或藥劑師的建議。


藥品變質如何識別?出現這4徵兆別再吃!

  1. 外觀變化:藥品可能出現顏色變化、結塊、粉末固化或液體變得混濁等現象。如果藥品的外觀與原始狀態明顯不同,可能表示藥品已經過期。

  2. 異味:過期藥品可能會產生異味或惡臭。如果藥品散發出異常的氣味,這可能是過期的徵兆。

  3. 藥效降低:過了有效期的藥品可能會失去其治療效果或效力下降。如果您使用過期藥品後未感到明顯改善或症狀未獲緩解,這可能是藥品已經失去效力的徵兆。

  4. 藥品標籤:檢查藥品標籤上的有效期限,如果藥品已經超過了標示的日期,它很可能已經過期。

使用過期藥品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可能導致不良反應。因此,為確保安全和有效性,建議不要使用過期藥品。如果您對藥品是否過期有任何疑問,請諮詢醫生或藥劑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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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品、想丟棄的藥物該如何處理?遵循3步驟:「放、倒、丟」

藥品過期或欲丟棄時,除了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要拿回醫院回收之外,一般居家藥品可透過以下步驟來進行廢棄處理:
藥水方面分為3步驟:
(1)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
(2)倒: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
(3)丟:將密封袋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

膠囊及錠劑則是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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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圖片來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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