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停課一周家長請防疫照顧假給薪嗎?相關規定、申請資格一次看

防疫照顧假

受疫情影響,有鑑於高中以下尚未能完整接種三劑疫苗,全台多數縣市宣布,自今(23)日起高中職以下暫停實體課、改為遠距教學。由於12歲以下孩童需要家長照護,勞動部對此做出說明,若學生暫停實體課程及請防疫假期間,家長需照顧學生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因疫情無法歸責於雇主,因此防疫照顧假不強制雇主支薪。另外,勞工能夠自行選擇假別,如請事假或病假回家照顧小孩。以下療日子為您整防疫照顧假相關申請規定。


▲勞工子女確診、子女同學確診或子女為居隔對象,家長如何請假?(圖/勞動部。)

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

  1. 「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2. 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等受照顧子女之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如果雇主不給防疫照顧假,如何處理?

  1. 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2.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家長請「防疫照顧假」,申請資格為何?

校園疫情控制需要,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符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 疫情停課標準」時,家長於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依下列說明請「防疫照顧假」:

  1.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幼兒園)延後開學期間,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2. 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正常運作,如幼兒園有於延後開學期間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之情形,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3. 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其家長亦得比照各級學校之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

  4.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5. 符合上述規定之家長如有照顧需求,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家長如有照顧需求,但非防疫照顧假請假適用對象,還可以請什麼假?

因應停課,家長如非屬防疫照顧假請假適用對象,惟仍有照顧家人之需求,得請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或事假以為運用,雇主應予准假,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請防疫照顧假,要提供證明文件嗎?

受僱家長或家屬欲申請防疫照顧假,可以向雇主提出諸如學生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學雜費、午餐費等繳費單或其它足證有實際照顧事實之相關文件,又證明文件格式,法無明文,足以證明受僱者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即可。

防疫照顧假可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嗎?

得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因防疫需要,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送托兒童之家長可否請防疫照顧假?

防疫需要,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兒童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親自照顧。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年滿12至未滿18歲青少年如因接種Covid-19疫苗發生不良反應,青少年之家長得否請防疫照顧假?

針對上開接種Covid-19疫苗之青少年,自接種當日起算3日如發生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得列入出缺席紀錄,必要時得延長,
又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家長除得請防疫照顧假外,也可以選擇請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或事假以為運用。雇主尚不得要求先請家庭照顧假或其他假別,始得請防疫照顧假。

子女居家隔離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期間,家長可否請防疫照顧?

  1.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5119號函示,於居家隔離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2. 另依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家字第1110960488號函示,經主管機關通知匡列之托嬰中心工作人員及受托兒童,於居家隔離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3. 符合上述規定之家長,如有照顧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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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日子小叮嚀

上述情況的「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防疫照顧假和家庭照顧假兩種假差別在於需要照顧的孩子年紀,如果你的孩子超過12歲、亦非身心障礙者,家長無法請防疫照顧假,只能請家庭照顧假,時間最長只有七天。防疫照顧假則隨學校暫停上課的日期而定,沒有時間限制,但僅限12歲以下的學生,已滿12歲的國一生便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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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防疫照顧假Q&A|勞動部

圖片來源: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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